服務支持
Service support
汙水處理設備
Preparation System

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
添加時間:2018-01-09 文章錄入:admin 文章來源:未知
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 GB 18466-2005 2006-01-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對醫療機構汙水、汙水處理站廢氣、汙泥排放的控製和管理,預防和控製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製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醫療機構汙水及汙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和汙泥的汙染物控製項目及其排放限值、處理工藝與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部分,並取代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汙水排放要求》。新、擴、改醫療機構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本標準實施管理,現有醫療機構在2007年12月31日前達到本標準要求。
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暫無 |
---|---|---|---|
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暫無 |
頒發部門 | 暫無 | 廢止日期 | 暫無 |
標準介紹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代替了GB 18466-2001,GB 8978-1996部分
下一篇:啤酒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 )
【返回 】